• 所谓「智慧书」包括《约伯传》、《圣咏集》、《箴言》、《训道篇》、《雅歌》、《智慧篇》、《德训篇》七书。有些学者将这七部书称为「诗集」;但另有些学者祇将《约伯传》和《圣咏集》称为「诗集」,将其他五部称为「智慧书」。
  • 这七部书所以称为「智慧书」,是由于各书的内容和目的,无非是教训人认识智慧,教训人怎样获得智慧,怎样增加智慧,怎样解释智慧,怎样了解智慧的作用和效能,藉以指导人行善避恶。
  • 圣经中「智慧」的意义很是广泛;为清晰起见,可分为人的智慧和天主的智慧。
  • 人的智慧可说是人自然的能力,但这能力能藉经验、实习和教育而增长。但智慧也可说是天主的恩惠,或天主圣神的恩赐(约11:6, 32:8;箴2:6;智7:27等处)。在《智慧篇》内,智慧有时等于天主的圣宠(4:10; 7:14等处)。
  • 天主的智慧是他的美德之一,而且祇有天主具有完美的智慧。世人若非有天主的赏赐,是无法得到的(约28;巴3:15-37)。天主曾把智慧赐予那些建造会幕的技工(出28:3, 31:3),以及一些特选的人,如若瑟(创40:8)、达尼尔(达1:17, 4:5),尤其为选民领袖的梅瑟(户11:17)、达味(撒下14:17)、撒罗满(列上3:11)、厄斯德拉(厄上7:25)等人。智慧在《旧约》里,非但同天主圣神有关系,甚至有时视为圣神的本体(智7:22;依11:2-6等处)。智慧除了上述的意义外,有时竟具有「位格」,彷佛是天主三位中的一位;换句话说,读者在读约28;箴8;智7;德24各章时,可能认为将智慧「位格化」,尚不足以解释圣作者对智慧所论述的意义,因在上述各章内所描写的智慧,实在有一「位格」。也许《旧约》的读者从未想到天主内在生活的奥义,即天主圣三的奥义;可是天主实在用这「智慧」的道理预备了「新约」的启示。总而言之:在《圣咏集》中所述的「智慧」,祇是天主的美德;在德24:22-27所写的「智慧」,是指梅瑟的法律;《约伯传》内的「智慧」,已有了「位格」的含意;《箴言》和《德训篇》中的「智慧」,俨然具有位格,且分享天主的性体,能独立存在;在《智慧篇》里的「智慧」,实具有天主固有的德能,即全知全能。由于圣保禄若望二位宗徒论及天主圣子的「先存性」时,曾藉用了《旧约》内「智慧」的概念,因此我们可以明了,为何教会初期的教父(尤其亚达纳削),多把上述四部书内的「智慧」,解释作天主圣言,即天主第二位圣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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